杜拉斯的《情人》之所以那么著名,关键原因是什么? (opens in new tab)
鞭临天下,爱看不看,一毛不拔的你们凭什么提要求…… 查看知乎原文 这尘世间写爱情的作品千千万,有的轰轰烈烈,有的岁岁安然,有的遗憾刻骨、撕心裂肺。 唯独杜拉斯的情人最特别,它没有生离死别的大悲大喜,没有爱恨纠缠的狗血剧情,没有造化弄人的戏剧冲突,可读完之后,心底总会萦绕着一层散不去的、柔软又荒芜的惆怅。这种情绪不痛苦、不热烈,却像热带殖民地终年不散的那个潮热雾气,沉沉覆在心头,久久无法消散。 很多人读懂情人之后久久走不出来,不是为男女主角的错过惋惜,而是被文字深处一种极致克制、永恒残缺、覆水难收的宿命感牢牢裹挟。 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因为杜拉斯穷尽半生书写这段往事,不是为了追忆青春、祭奠初恋、感伤离别,她真正落笔的,而是一套完整、冰冷、无孔不入的殖民权力结构,一场发生在身体、阶级、种族、家庭、性别之间的多重异化,一次少女在系统性暴力中被迫完成的残酷成人礼,以及一段被现实浸透、永远无法被救赎、无法被命名的生命经验。 要彻底读懂情人,首先必须破除最大的阅读误区,即男女主人公的身份设定只是叙事道具。 很多人以为杜拉斯选择中国富商作为男主人公,只是因为杜拉斯的自传性质,她早年的确和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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