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来梵:中国宪法外的“文明”国家像_爱思想 (opens in new tab)
在新近发表的一篇题为《中国宪法中的“文明”国家像》的文章中,笔者从规范宪法学的角度提出这样一个陋见:作为新中国宪法的一个重要特点,历部宪法都在其规范体系内部同时拥有两种“国家像”:一种是一般立宪国家通常都具备的、当下即已然有效的国家像;另一种则是现实中尚未实现,但基于宪法中有关国家的根本任务、建设目标等叙事与规定所确立的国家像,可称之为“未来理想型国家像”。
Read the original article在新近发表的一篇题为《中国宪法中的“文明”国家像》的文章中,笔者从规范宪法学的角度提出这样一个陋见:作为新中国宪法的一个重要特点,历部宪法都在其规范体系内部同时拥有两种“国家像”:一种是一般立宪国家通常都具备的、当下即已然有效的国家像;另一种则是现实中尚未实现,但基于宪法中有关国家的根本任务、建设目标等叙事与规定所确立的国家像,可称之为“未来理想型国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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