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来梵 谭尹豪:中国宪法何以属于“我们”?_爱思想 (opens in new tab)
摘要:新中国宪法迄今的发展,均源于人民意志的驱动,堪称“我们人民的宪法”。但宪法并非仅凭历史叙事,而是可以通过探究它的规范特质,阐明其何以具有值得我们跨越世代认同的正当理由。首先,在功能定位上,我国宪法既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在理想意义上被期许成为“人民幸福的保证书”。只有保障每一个个体的基本尊严和权利,未来世代才会认同宪法。我国宪法的规范特质也在于蕴含历史叙事的序言、民主主义的取向、两类纲领性条款的并存与显隐结合的文本。这些特质不仅标示着我国宪法的独特之处,更使宪法实践得以持续不断地成就我们人民的共同事业。而保障人的尊严之宪法精神,则作为一项根本特质为“宪法良善”提供了终极理据。在新时代,我们须进一步推动宪法实施,发挥其作为“人民幸福的保证书”的功能,发扬其优异的规范特质,使人民在具体生动的宪法实践中得到真切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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