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宗智:刑事案件事实认定的若干方法问题_爱思想 (opens in new tab)
摘要:刑事案件事实认定,要防止过度强调证据体系客观化,更要注意克服传统“人证中心主义”弊端。尤其贿赂犯罪认定,应防止单凭言辞印证认定事实,忽略客观化审查机制。事实认定实行穿透原则,透过行为表象认清行为本质,但也须注意行为外观对穿透的限制,不能突破构成要件“缘心论罪”,如果客观行为不具有表面和内在的违法性,或不具备违法性行为特征,不应以穿透原则认定违法犯罪。对黑恶犯罪组织的事实认定,需采用全面的、历史的认识方法,不能仅对违法行为作“片面累积”,也不能以逆时效认知,放大历史行为的违法与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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