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怀德:中国行政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_爱思想 (opens in new tab)
内容提要:行政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是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内涵上,建构中国行政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要求确立中国行政法学知识的自主性,提升中国行政法学知识的体系性,体现中国行政法学知识的时代性。在方法上,应当创新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中国化时代化表达,立足中国公共行政和行政法治的独特实践开展研究,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同时合理借鉴国外行政法学有益成果。在路径上,应当以完善学科体系为引领,促进学术体系的完善和话语体系的发展;以完善学术体系为基础,持续推动学科体系的创新和话语体系的迭代;以完善话语体系为动力,更好体现和展示学科体系和学术体系的建设成果。
Read the original art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