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纪宏: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的“自主性”特征考察 (opens in new tab)
摘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的政策命题,对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都提出了非常重要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任务。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的创建首先必须有科学的方法论,要采用科学学意义上的“法学学”研究方法,才能超越传统法学思维的局限,在更高的思维和观察层次上发现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的具体理论路径。从“法学学”的视野出发可以发现,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必须高度关注法学问题、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三个方面的有机融合和统一,要通过建立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的学术共同体,以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体现共产党执政特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标识性概念和原创性观点作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构建的学术标准和学术方案,才能充分体现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的“自主性”特征,为繁荣人类法学事业奉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学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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